查看完全版本: [公共经济学版 公告1]约法三章

作者:东亚富 2005-1-5 14:53:00)

[公共经济学版 公告1]约法三章

公共经济学版版规(试行)


(2005年2月22日制订)


、本版严厉打击恶意灌水!本版充分理解大家的表达欲望,但不欢迎、不提倡回复毫无内容的纯粹的顶帖,诸如“顶”、“好”、“谢谢”、“看一下”等哼哼哈哈的无意义语言,发现以后会给于一定惩罚,同一ID此类帖过于泛滥(一日之内水帖超过10条)将视同恶意灌水,将施以重罚(包括警告、删帖、扣分、锁定和封IP)。


、对于无视互联网论坛一般规范和本版特别规定,恶意灌水、重复发帖、用语不文明等行为,本版将给于严厉惩罚,惩罚力度视情节轻重而定,包括警告、删帖、扣除属性分值、锁定和封IP。


、对于积极参与讨论、答疑解惑、提供优秀资源、发表好看法或提出好问题的朋友,本版将不吝给与各种属性(金钱、魅力、积分)奖励,奖励额度视贡献大小而定,20点到200点不等。


最后,谢谢您对公共经济学版的关注,真诚地欢迎你加入我们。积极参与讨论,互相学习提高,共创一个友好、前沿、高质量的网上家园。




公共经济学版版主 iyiqian 晴耕-雨读 东亚富


2005年2月22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5 13:13:35编辑过]

作者:iyiqian 2005-9-15 23:12:00)


公共经济学版发帖建议



亲爱的网友们,为了繁荣公共经济学版的学术交流,减少灌水行为,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针对公共经济学版目前的状况,特对发帖给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关于电子书的上传:
请各位网友务必在电子书固顶专帖中上传并遵守上传专帖中所列发帖要求。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53&ID=43324&page=1


二、关于打包上传的文章
请在资料上传专帖中上传文章并遵守上传专帖中所列发帖要求。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53&ID=43325&page=1


三、全文转贴文章



1、请以一般主题帖的方式发表
2、我们不提倡全文转载长篇的专业性文章(这点可是出于您帖子的关注度考虑。在论坛上,读冗长的专业论文是需要耐性和毅力的呦!)
3、转帖必须注明出处。
4、请给出您对文章的评论或者您推荐这篇文章的理由或者列出您希望针对文章讨论的问题。另:读书笔记将受到热烈欢迎!奖励也会大大的有!
好的读书笔记范例: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8&ID=12951
5、对于无意义、无评论的转帖将删除,并给与上传者扣分、扣金钱的处理!


四、讨论及求教性发帖



1、请以一般主题帖的方式发表
2、请在题目中明确表达您想讨论、请教的问题
3、在讨论贴中,请明确说明您想讨论问题的内容,以及您个人的观点或者您的疑问。问题最好具体,方向性明确,太过于笼统的问题不利于大家参与讨论。诸如“请大家谈谈对于小城镇财政的认识”,这样的问题大家是不好参与、回答的。
讨论性文章范例: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53&ID=39629&page=1
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53&ID=10350
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8&ID=13935
原创性文章范例: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8&ID=290
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53&ID=13588


五、求书及文章
请在求文固顶专帖中发帖,这样您的帖子不会因为时间长而沉下去,有利于您获得想要的资料。


亲爱的朋友们,读到这里您可能正在埋怨版主的苛刻,抱怨这些规矩的麻烦、恼人!
亲爱的朋友们,
我们热烈欢迎您来这里谈经论道,我们致力于为您的思想构建一座可以翩翩起舞的平台;
我们也愿意笑纳您离经叛道,但又能自圆其说的标新立异,您激情的火花在这里能够得到尽情的绽放;
但是,如果您还没有入道、不懂经、不讲理,又不会画圆圈,那么我们只有保证您沉默的权利。您可以暂时作为一个看客,我们将维持演出秩序,并希望您能满载而归。


谢谢大家的合作


公共经济学版版主 东亚富 iyiqian


2005.9.1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 10:10:53编辑过]

作者:jzf001 2006-5-6 13:46:00)


同意
作者:youzhanwu 2006-5-10 10:17:00)


同意

作者:weigxzx2268 2006-5-18 21:12:00)


支持
作者:tian2009 2006-7-24 9:13:00)


刚来,很多规矩不清楚,还请多指教!
作者:小木虫 2006-11-27 1:33:00)


支持斑竹,所以先看看的.
作者:claw 2007-1-3 20:44:00)


支持版主

作者:沙沙 2007-3-7 2:36:00)


我刚进来,有好多规矩不懂请多多指教.

作者:nxlt 2007-3-19 21:02:00)


要不看这个规定,还差点违规了.好玄!
作者:avalj 2007-4-11 2:46:00)


要不看这个规定,还差点违规了.好玄!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作者:longzhouxu 2007-4-13 1:20:00)


遵守!
作者:scarningma 2007-4-17 22:35:00)


坚决拥护,同意执行。
作者:xjbruc 2007-7-15 8:32:00)


支持楼主
作者:hongyuan80 2007-11-9 18:09:00)


制度很全啊
作者:lijiayan317 2008-1-9 20:46:00)


刚来的,大家多多关照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