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一条“其他敏感问题。”,等于前面的几条都没说。。。
不过,从论坛的产权上看,所有者订规定似乎没有什么不妥。。谁所有,谁就有处分权。。
呵呵,在中国,一些事情是只能做不能说的,一些相反;一些是明文规定但是没有作用的,另一些相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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