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于“概念”阶段(上)
我们常常在各种展览会上看到一些“概念产品”。所谓概念产品,就是按照理论设计做出的模型,尚未进入商业化生产和实用阶段。而文题所谓的“概念”,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已经进入实用阶段但却缺乏系统完整的理论支持。尽管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状况无损于实践本身的伟大,也符合实践在前理论在后的哲学观点,但是,三十年过去了,滞后的理论应该补上,不能一直空缺。
自1978到2008,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历了三十年的过程,官方的媒体都在总结回顾赞誉这三十年的历史,给人的感觉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在中国完美建立起来的,中国给全世界创立了一种既不同于过去自己的计划指令经济,又不同于西方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充满活力的经济模式。
有人说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刚刚过半,后边的路子还很长。但是,理不直则气不壮,名不正则言不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是在邓小平先生平息主义之争、否定阶级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等等一系列白猫黑猫实用主义思想之下进行的,毫无疑问,它还缺乏一套系统完整、坚实可靠的理论基础。
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深圳时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随后,在同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上已经明确提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了1993年4月十四届三中全会,出台了一个历史性的文件,即《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143决定”),至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名正言顺了。
这个143决定和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上的那个《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123决定”)有着很大的不同。“123决定”指出,“我们要发展的商品经济从总体上来说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它以公有制为基础,受计划的控制和指导,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纵览今日之中国经济,“受计划的控制和指导”一点不假,但经济动荡之下凯恩斯主义复辟,全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力图控制和指导本国的经济走向,没有那个国家真正实现过传说当中的完全市场经济,包括那些个自称是完全市场经济、自己主动坐在完全市场经济裁判和评委席上的国家。
摸着石头过河,这种说法看是实用主义,但却是有问题的,有点思维僵化。人们一旦确定一个行为目标,并不会局限于达到目标的手段。如果过河是目的,对岸是目的地,人们会去思考一切可能的过河方法,然后选择最可靠安全便捷的方法,是为“唯利是图,不择手段”。造条船可以过河、架个桥还可以过河、抱着漂木也可以过河、摸着石头能过河、撑着竹竿也能过河……
三十年的实践表明,“过河”目的已经是不可动摇的了,毋庸讳言,“对岸”其实就是和以公有制为制度基础的计划经济的“此岸”对应的、以私有制为制度基石的市场经济。一旦人们发现这个目标是确定的,摸不摸石头已经不在是一个问题,实际上已经有人涉水而去,一只脚早已上了对岸,他们是不会再回去摸石头了,剩下的已经是要不要两只脚都尽快上岸,以及要不要与此岸一刀两断、永远掰掰的问题了。该搬到对岸自己私家院里的东西已经被急不可耐地搬过去了,属于此岸公有的东西,也被贪婪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正试图一旦摸着某块石头就搬到对岸自家院里。
“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说法值得商榷。说它正确,是因为它改变了过去把计划和市场当作目标的思维模式;说它错误,是其中多了“经济”二字。“经济”就是“市场”,“市场”就是“交换”,说市场是经济手段,逻辑上不通。“计划”其实不属于经济手段而是一种政治手段。把“经济”二字去掉或者改为“发展”就对了。
现在中国很多鼓吹市场化的人,只是表面上利用了邓总的“手段论”说法,其实他们依然没有把市场当作手段,而是直接当作了“目标”,一切都为市场化而市场化,只不过把过去的计划为目标变成了以市场为目标,而且成了惟一的目标。并没有如邓公所论两者都是手段。
作为手段,就有一个手段的“适用性”问题。天下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没有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达到任意目标的万能手段。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指出市场和计划这两种手段的适用性问题,这个词组的中心是“市场经济”,冠以社会主义强调了其合法合理性,因此把“市场经济”这种手段演变成了一种目标,一如“143决定”所说。
邓小平指出的“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彻底否定了一些人长期一来把社会主义和计划划等号,把资本主义和市场视为等同的僵腐观念,但是“多一点”或“少一点”的说法,仅仅是“量”的问题,这实际上和萨谬而森指令与市场并存的“混合经济”概念没有什么差异,依然没有认识到计划和市场作为手段的适应性问题。(请续看下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51862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