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公式的解放思想---将所有制降格为手段与形式
黄焕金
众所周知,邓公在92年“南巡”的时候,发表了著名的“手段论”,即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而不是目的与本质,不能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他的这个论断一下子结束了20年来关于改革取向的争论,剿灭了姓“社”姓“资”的无谓之争,不可逆转地把中国推向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轨道。
实际上,邓公的这个“手段论”并不局限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它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哲学原理,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现象与本质,特殊与普遍,多样与唯一,相对与绝对,具体与抽象,这些哲学范畴都体现了相同哲学思想,它的意义是要告诉人们,不能将本来是形式、手段、现象、特殊、多样、相对、具体的东西当作内容、目的、本质、普遍、唯一、绝对、抽象本身。尽管后者总是存在于前者之中,但人的思维,就是要从纷繁复杂的前者之中洞察出作为本质性的后者来并加以掌握,而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即把具体的手段与形式看作抽象的普遍性。
邓公正是把握了这个哲学精髓,从而把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状态中拉出来。那么,根据他的这个哲学思想,我们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其中有个事情至今仍然非常有意义,即我们也应把公有制(国有制)与私有制只看作一种手段与形式,而不是目的与本质。这是邓公思想的自然延伸,尽管他本人并未亲自明确指出这一点,但凡是有思维创造性的人,都不难根据他的这个思路而作出这样的创造性思想延伸。实际上,“开放”的意思,就是所有制上面的开放,容许国内外的私人资本兴起与发展,容许它们与国有经济相竞争。因此,邓公其实早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延伸了他的这个哲学思想。而他早期著名的“猫论”,同样体现出这个思想,在他看来,无论是集体性质的还是“单干”,只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可以采用。他的思想的可贵之处,在于不受形式的东西的束缚,尽管他又是个坚持原则的人。
当然,这是个重大的思想延伸,其意义之大并不亚于将计划与市场看作手段的论断。将公有制与私有制看作手段,从而把所有制的地位降格,有利于曾经受到所有制问题严重约束的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有利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但是,曾几何时,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意识形态上都是以公有制(国有制)作为定义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准的,在这种国家意识形态中,凡是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即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反之,凡是私有占有生产资料的,即具有资本主义性质。至于“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本质,除了邓公以外,根本无人谈起。在此,人们犯了“绝对形式主义”的严重错误,即把本来只是形式与手段的东西当作了本质的东西,反而把本来的本质本身完全忘记了。在马克思那里,社会主义必定要比资本主义更富裕,人们的生活水平更高,但是马克思的这个“民本”思想却没有什么人提到,人们只是将自己的头脑沉浸在所有制问题中,消灭私有制而实行国有制,就等于实现社会主义了,那怕“穷过渡”也算是社会主义。对此,如果马克思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他肯定会更作另一篇“哥达纲领批判”来批判这种“穷过渡”的社会主义的。当然,另一方面,他自己确实给人以“用所有制形式来判断姓社姓资”的印象。但是他从来没有讲过实现国有制就等于实现了社会主义。在他那里,所有制仍然只是手段与形式本身,本质的事情是劳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按邓公所讲,是“共同富裕”,一切所有制形式,都必须以能否实现“共同富裕”这个本质,来鉴别它是否具有社会主义属性。
因此,我们可以用邓公的方式来表达所有制问题,即:公有制与私有制都只是手段,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关键是要看它们能否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两个私有制中哪一个最有利于实现这些基本目标,就采用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