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商人为“奸商”有些不公平,但是,从商的人谁能够说自己从来没有给人送过礼?特别是成功的商人,谁敢说自己是百分百清白的?!谁敢说自己的公司从未做过一点点不合法的经营活动或经营行为?!而近年来的招投标更是被不法商人利用,围标事件层出不穷。产品质量事件此起彼伏,毒奶粉事件就是其代表之作。
虽然奸商是少数,但他们的负面作用可不小,他们从根本上破坏了经济基础的诚信关系,使经济活动变成了沙滩上的大厦,大大加大了经济活动的成本,而这些成本大多又转嫁给了消费者!——就是普通民众!
奸商的负面作用可想而知。
楼主: 陈伟(广州)
|
2475
4
“负面主义”影响之六 |
博士生 23%
-
|
| ||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