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商品的效用,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价格由“心”决定。恰恰相反,“心”决定不了价格,你感觉价值大的商品,在市场里你可能花很少的钱就能得到,感觉价格不大的商品也可能价格不菲。实际上价值和价格分别是进取中的社会一个要立的一个要破的。那么价格由什么决定的呢?
交换的自由性,使得交换互惠互利,我们继续推论下去,价值论的奥秘就会豁然洞开。想一想怎样的交换才能使双方满意?对一方而言,是用尽可能少的自己的商品交换回来更多的别人的商品。双方都这么想,也这么做了,最后呢?当然是交换后双方的东西一样多,这是问题的唯一解。如果是理想的自由人二人交易行为,交换后双方身后的东西一样多,丝毫不差,无论交换前双方私有的商品有多少。好了,这就是均富价格论的观念。所谓价格的均富作用是交换后不产生贫富差距的社会意志决定交换时的价格,价格的均富作用是价格随供求变动的主要原因。
上面是理想的自由人二人交易行为,推广到整个市场是同样的,价格形成以交易后行业从业人员生活水平相当的社会意志为决定因素。
假如甲有10公斤水,乙有50个面包。怎么交换?交换比例最大可能是什么?结果最大可能是:甲有5公斤水,25个面包;乙也有5公斤水,25个面包。无论甲乙拥有的实物在数量上多么悬殊,交换的结果是两个人有相同的消费品。 上帝按交换后行业间没有贫富差别为商品社会计算价格,不管商品从何而来,有多少,人们对它们的效用感觉有多大。
价格具有均富作用,不论养牛的行业今年多么懒或者牛肉多么难吃,养牛的行业凭借他那几斤牛肉都会和去年一样得到社会消费水平平均值,比如铮亮的汽车,只要大家都有。
价格公式为:Pi=(niUi/Qi)/(njUj/Qj),其中:P价格 ,n从业人数,Q行业产量。U是对商品的效用评价(对应于这个效用有个不变的需求量,为了与西方经济学区别,称为本质需求量),在本质需求量面前的效用评价只有1和0,即有用和没用,Ui/Uj=1或者0. 在这个公式里nU/Q定义为价格因子。
流行的效用函数的观念值得怀疑,虽然不能绝对说效用是常数,但是把价格高低受制于“消费一定次数后的效用感觉递减”导致的“商品消费多样性”作为经济学根本,进而解释诸多经济现象的做法是没有根据的。
结论:价格体系形成之动力是各行各业通过交换,行业平均所得大致相等的社会意志,也即价格的均富作用;而效用体系决定商品的数量。价格由生产决定,数量由消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