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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格三大运动规律的简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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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格三大运动规律的简述


曹国奇


摘要:人类不是独居动物,说明其自利性不是特别强,人类社会不是蚂蚁社会,说明利他性也不是特别强,所以人性是中间状态,是“自利+利他”。群居的本质就是合作,合作在于利他性的存在。分工一定是合作下分工,因为对于独居动物而言无所谓分工。合作的特点就是不能分辨产出是谁创造,只能是大家共同创造的。但是终端消费又一定是个人行为,所以我们必须分割共同的财富。只有分割后的财富才是个人的,才具有私有所有权(产权)。社会财富的分配是依照一定分配法则和分配标准进行的,具体由商品的价格反映出来。
关键词:利己 利他 分配定律 率速度 价格规律

我们都知道同样的劳务在不同地区和时间上所挣得工资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显然的事实是,工资的这种不同总是与群体的富裕程度具有正向关系,群体越富裕工资越高,群体越贫穷工资越低。这是成本理论、供求理论和价值理论都不能解释的,但是分配理论要直接面对这个问题。

财富的分配是通过分配规则和相应分配标准的确定来完成的,一旦这两方面确定了,我们每个人能分得多少社会财富也被确定了。在分配理论看来,由于合作的决定,财富首先是群体共有的,任何个体都没有所有权,只有分配后的财富才是个体的,才具有私有所有权。毫无疑问,经典理论都是研究所有权(产权)明确之后的经济行为,而没有研究所有权(产权)明确之前的经济行为,或者说没有研究财富是如何从公家的变成私人的这个问题。我们的政策、法律和道德,在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确定分配规则和分配标准是什么,不是什么,于是决定价格是什么,不是什么。比如户口制度,它实际上是通过相应分配标准确定的户口福利是什么,从而使得农产品价格偏低,使得农村孩子上大学的分数线偏高。

一、对人性和分配定律的简述

我们的经济模式是合作与分工,但是我们对合作的研究不够,很少从合作角度来观察经济问题。我们为什么能够合作——即群居,而老虎不能合作——即独居?这可能在于本性的决定,而非进化,因为很多独居动物濒临灭种也没有寻求合作的帮助。在我们看来人既不是老虎那样的极端利己的动物,也不是蚂蚁那样的极端利他的动物,而是“利己+利他”的动物。这样我们的经济学逻辑实际是两个链条并行,一条是“利他——群体——合作”的利他链条,一条是“利己——个体——分工”的利己链条,我们的经济学理论就是依照这两个逻辑链构建的,有点像生物学上的DNA构造(本文称为E—DNA)。毫无疑问经典理论都是以自私(利己)人性假设为基础的,是从分工角度研究经济问题的,这样当遇到群体时便将群体假设成个体,以方便研究,比如将成千上万人的企业假设成一个经济人。从合作角度研究时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假设,而是直接面对群体。在群体角度看,分工一定是合作下的分工,这样财富首先是大家的,不是个人的。但是终端消费行为一定是个人行为,如果不分配则公共的财富没法变成私人的,没法进入终端消费领域,所以分配是必不可少的逻辑环节。比如一个企业有收入100万,这是企业所有员工共同挣的100万,这样为了满足终端消费必须按照某种方式将这100万分配给每个人。毫无疑问经济人这类假设将分配这个重要的逻辑环节省略了,从而忽视了分配对价格的决定作用。

凡合作的产物一定是大家共有的,任何个体都没有所有权,所以要分配。只有分配后的财富才具有个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才能辨别是张三的还是李四的,才可以交换。毫无疑问经典理论是从分配之后开始研究的,因为在那里是以能够分辨商品是张三的还是李四的为前提的。那么分配是怎么进行的呢——或者说私有所有权是如何确定的呢?它是依据一定分配法则进行的,具体由相应的分配标准来执行。在分配法则和分配标准中,部分是天然的,任何经济模式都必须遵循;部分是人为的选择,只在特定经济模式和区域中被遵循。由于人为选择的分配法则和分配标准也是任何经济模式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政治体制(或是马克思讲的社会关系)对商品价格有巨大影响,但是政治体制不是马克思说的社会关系价值,而是确定分配法则和分配标准是什么,不是什么,进而决定各个商品的价格。比如按劳分配就是天然的分配法则,这是因为我们财富在总体上是我们创造的,我们必须依照这个法则来鼓励大家都努力劳动。但是扶贫分配就是我们人为选择的分配法则,以满足人权这个道德诉求。自然,在前者中劳动量充当了分配标准,劳动越多分得的社会财富越多;在后者中贫困度充当了分配标准,越贫困分得的社会财富越多。从这里可以看出,不是所有社会财富都得依照按劳分配法则进行分配,而是只有一部分财富依照按劳分配法则进行分配。

现在通过示例简短描述分配过程,以便我们理解分配对价格的决定过程。比如生产队依照按劳分配法则分配队里的谷子,以工分(工时)为分配标准,则工分多的人分得的谷子就多,工分少的人分得的谷子少。但是生产队的谷子总量是一定的,所以无论大家的总工分是多少,要分配的谷子总量是不变的,这样,真正决定每个人分得谷子多少的是由自己的工分与群体总工分的比值来决定,即:社员分得的谷子量与生产队谷子总量和社员的工分的积成正比,与生产队的总工分成反比,由数学式q=Qb/B表示,其中,q——社员分得的谷子量,Q——生产队的谷子总量,b——社员的工分,B——所有社员的工分。

我们将上面分析一般化,有:任何合作的产物只有分配后才能进入终端消费,才具有私人所有权。个体分得的财富量,与群体财富总量和个体拥有的分配标准量的积成正比,与群体分配标准总量成反比,这便是分配定律,任何分配方式必须遵循这个定律。博弈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其中的分配标准B(b)怎么确定的分析工具。比如依照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法则,则劳动量是分配标准,这样如果社会财富总量Q为1000(在马克思理论中是社会总价值为1000),总劳动时间T为100,某人的劳动时间t为10,则该人收益为q=1000×10÷100=100。这个结论马克思的结论一样,是静态结论。但是如果是动态的,比如社会财富总量发生变化,或者社会劳动总量发生变化,马克思理论以及其它经典理论便突然失效,但是依照分配定律依然能作出解释。如果年成好,生产队各项投入不变,但是谷子总量增加一倍,这样尽管某人的劳动时间还是10,但是依据q=Qb/B该人分得的谷子将增加一倍;同样,如果年成不好,生产队的谷子总量没增加,但是要抗旱,生产队投入的总劳动时间增加了,这样某人的劳动时间仍然是10,但是分得谷子减少了。

受自然和市场的制约,群体总财富相对人口增加速度是难以增加的,所以减少人口是一种提高大家收入的办法,因此企业会尽量少雇工人,国家则要搞计划生育。相比于马克思理论,我们会发现马克思将分配标准(劳动量)当成了表示商品多量与少量的那个东西——价值,这种误判使得在其理论下人们的收入与社会总产值和生产率没有关系,从而无法说明企业尽量少雇工人的行为,无法说明计划生育行为,无法说明我们要不断努力提高生产率的行为。

所有经典价值理论都有马克思价值理论这样的问题,只是他们将其它的分配标准当成决定价格的那种价值,比如效用、贡献和稀缺。这好比“引力与距离平方成反比”这个结论一样,其本身没错,但是这不是万有引力定律的全部,是似是而非的万有引力定律[①]。价格与效用成正比、与劳动量成正比、与稀缺度成正比、与贡献率成正比、与权力值成正比等等都是对的,但是仅仅是部分的科学结论,不是科学结论的全部。劳动量、贡献、效用、稀缺和权力等都只是分配标准,它们自然与价格具有正比关系,但是不是经典所谓的决定价格的那种价值。依照q=Qb/B,商品价格与三个变量相关。我们总是问为何香港理发比大陆贵,在北京吃个饭比近在咫尺的天津贵,其根本原因在于不同群体的总财富Q不一样,不同群体总分配标准B不一样,——也就是不同群体的人均GDP不一样。自然,由于不同群体的人均GDP不一样,所以同样的劳务支出所挣报酬不一样。这就是美国工资比我国工资高的根本原因,我国现在的工资比过去高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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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运动规律 万有引力定律 研究经济问题 马克思理论 人均GDP 价格 简述 运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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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1-31 22:05: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二、价格第一规律——价格互动规律

顾名思义,价格互动规律就是指不同商品价格间的相对运动。比如问题:电视机降价后粮食的价格是升还是降?在经典理论看来这是根本不存在的问题,其它商品的价格与电视机生产率的变化是没有关系的(生产相关性除外),但是价格互动规律将明确解答的问题。

(一)价格互动规律的定义。在分配理论中价值是指财富的量,价格是指单位商品分得群体财富的量,而交换活动仅仅是我们分割群体财富的一种普遍方式。比如工资“1000元/月”就是表示劳动一月社会分给他的财富是1000元这么多,比如房子价格“1万元/平米”表示每生产1平米房子社会分给他的财富是1万元这么多。毫无疑问,“价格是指单位商品分得群体财富的量”这个定义已经暗示群体总财富与商品价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们能很快明白各个企业的工资间为什么有差别。

假设电视机厂生产了1万台电视机,群体首先依据相应分配法则规定这1万台电视机的所有权是该厂的,但是这没有确定社会要分多少财富给该厂,于是得通过分配系统确定电视机的价格,该厂按照这个价格出卖其电视机后便获得相应的社会财富。毫无疑问,这个价格便是马克思追寻的价值,是西方主流经济学中追寻的均衡价格。价格互动规律就是从宏观角度描述这个价格是怎么确定的一个规律,而这之后的交换行为则是执行分配计划的普遍行为。

从分配定律q=Qb/B看,群体的财富总量与各个商品价格有密切联系,这个联系在宏观层面主要是通过平均分配规律和头规律来完成的。平均分配规律(平均化规律)是指群体中各同类个体获益均等,在当今主要由工资平均化、利润平均化和税金(拨款)平均化这个三个平均化体现出来。这是维护群体存在和稳定的一个规律,其作用远远超出经济学范畴,是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的一个规律,否则我们的合作没法进行,自然也没有分工。头规律是指凡有组织的群体必定有个头,且是少数个体当头 。由于我们人类群体一定有个头,且是少数个体当头,自然我们的社会一定是有等级的。这样在社会财富不能满足各取所需的条件下,商品的价格(主要是工资和利润部分),得由头规律决定,从而我们的工资必定有级差,而群体的利润(或生产资料)则必定由头们占有或支配,这是任何分配制度都不可以改变的。比如我国的公有企业,所谓法律上的人人有份仅仅是保证了就业权(同时也限制跳槽权),而利润归少数人占有或支配不曾被违背。

本文只从平均化规律角度横向分析价格运动,不考虑头规律对价格的纵向影响。这样,假设群体原有财富M,且每个部门的劳动人数相等,现在某部门由于生产率提高,多创造财富m,那么按照平均分配的基本要求这m的财富将在各部门平均分配,于是每个部门商品的价格都提高一点。那么该部门商品价格又是怎样呢?由于该部门商品价格同样得满足平均分配规律的要求,所以不能再按原来的价格卖,只能降价。那么该降多少了呢?显然如果以原来财富M为基础考察,则该部门商品价格反比降低时正好获得平均价格。马克思的反比定律和效用理论的递减定律都是依照这个基础得出的,其实质就是该部门生产率提高后其收益不变。但是现在群体总财富不是M,而是M+m,各个商品的平均价格都相应提高了一点点,所以当该部门商品价格反比降低时其获得的平均收益是原来的平均收益,低于现在的平均收益,这与平均分配规律的要求不符。按平均化规律,该部门多创造的m财富在群体中平均分配时自己也要得到一份,其收益应高于原来,所以其现在的平均价格应该是比反比降低的价格略高一点。

再看其它所有商品价格的变化。显然,当该部门多创造的m财富在全社会平均分配后它们的收益都会增加一点,但是它们的产出没有增加,所以只有其商品的价格上涨一点点。可见,当一部门生产率提高后其商品价格要降低,但是不是反比降低,而是比反比降低的价格略高一点。同时社会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要因此而上涨。由于群体财富只有M+m这么多,所以这一涨一降在总量上一定相等,以保持M+m不变。比如每台电视机降价1000元,有1万台电视机,则降价总额是1千万元。这样社会其它所有商品都将因此而涨价,且涨价总额为1千万元。如果通过价格统计的名利总财富不符合这个恒等式,则实际不是出现通胀就是出现紧缩。

在这个过程中工资是关键因素,多创造的m财富首先是用来提高工资的,这是由我们生产地目的是满足我们的消费所决定的。上面一降一涨的互动关系最终是通过大家的工资上涨来传递的。所以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的工资水平上涨。

毫无疑问,经典从微观角度考证的相关结果始终存在财富总量和价格总量不相等的问题,马克思价值转型中的根本问题就是这个问题,是由其反比定律所决定的。在马克思理论中,生产率提高后群体明明增加了m量的财富,可是由于该部门商品价格是反比降低,而其它商品价格又不变,这样增加的财富总量在价格总量上不能反映出来,价格总量还是以前那么多。毫无疑问人们的收入与生产率的关系在马克思理论中被割裂了,似乎提高生产率既不增加剩余价值,也不提高人们工资。人们努力提高生产率的行为没有得到经济学解释。由于人力是有限的,提高生产率是我们提高自己生活水平的主要办法,生产率越高我们的生活水平越高。

上面分析有两个不合理假设,即各部门劳动人数相等和社会积累为0,如果按照实际情况考虑,依照三个平均化——工资平均化、利润平均化和税金平均化,利用数学分析,得出的结论基本与上面的简短分析一样 。所以有:某部门生产率提高后其商品价格要降低,但与此同时群体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要因此而上涨,且降低总量与上涨总量相等。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互动规律,也称价格第一规律。

这个规律决定一种商品获取平均工资、平均利润和平均税金时的价格是多少,反应商品价格随群体财富总量变化而变化的关系。显然这个价格就是马克思转型理论中讲的生产价格。商品的实际价格要受微观因数影响而不断波动,比如供求、稀缺、贡献、权力、垄断都是使实际价格围绕平均价格波动的原因。这里,平均分配规律相当于万有引力,决定地表的基本构造是圆球,而供求、稀缺、贡献、权力、垄断等则相当于地壳压力、离心力、风力和月球引力等等,是地壳表面凸凹不平,海水波浪不已的原因。

(二)用率速度描述的价格互动规律。显然由于这个规律是动态描述,不直观,我们不是很好理解和验证,如果引进“率速度”这个概念,我们便能较好理解和验证这个价格规律了。率速度是指单位时间内某种量变化率。引进这个概念后我们便可轻易化解不同商品生产率间不可比较大小的问题,不同商品价格间不可比较大小的问题,能有效解决经济学中诸多量纲不统一的问题。比如水的价格单位是“元/立方米”,钻石的价格单位是“元/克”,这二者是不可比较大小的,不存在斯密说的钻石价格大,水的价格小的问题。比如将水的计量单位设为“一江水”,它无论如何比1克钻石值钱。但是用价格率速度就能有效描述斯密要表述的问题,我们可以说在沙漠情况下水价格的率速度很大,水的价格急剧上涨,钻石价格的率速度很小,甚至为负值,钻石价格不变甚至降低。再比如衣服和卫星的生产率分别是10件/小时和1颗/年,我们如何比较它们的大小,说谁的生产率高些,谁的生产率低些?这是不可以的,但是用生产的率速度便可以有效解决我们要面对的问题。比如两商品的生产率都提高1倍,在经典理论看来二者变化一样,但是由于甲用一年时间提高1倍,乙用两年时间提高1倍,所以甲生产的率速度为1/年,乙生产的率速度为0.5/年,二者的率速度大不一样。自然两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也大不一样,且这种不一样在经典的反比定律和递减定律中不能反映出来。

这样,如果不考虑资本有机构成变化对价格的影响,仅用率速度描述价格互动规律,有:凡生产的率速度(即单位时间内生产率的提高倍数)高于社会平均值的商品其价格不断降低,且降低率与高于量成正比;凡生产的率速度低于社会平均值的商品其价格不断升高,且升高率与低于量成正比。比如在杂交技术帮助下粮食的生产率提高很多,按照经典反比定律和递减定律粮食价格要大幅下降才对,可是由于其率速度还是低于社会平均值,所以其价格还是要不断上涨。

通过率速度我们可以看出,价格与生产率没有关系,但是其变化与生产率的变化有密切关系。通常我们认为生产率高的商品其价格就低,生产率低的商品其价格就高,这在讨论货币问题时表现得很明显,但是这是典型的套解。比如我们说,由于生产率不高——即产量不高,供求不足,所以黄金价格不断上涨,这看起来是对的,其实不然。显然按照经典的这种陈述,印刷品和纺织品的生产率该也是很高的,不存在供不应求的问题,但是它们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黄金、粮食、建筑物、印刷品、纺织品、手工品的价格在长期上的不断上涨与供求没有关系,而是在于其生产的率速度长期低于社会平均值。

其实,在供求规律的表述中也只有当用率速度来表述时才是有效地,才可避免“何为供求平衡”这个逻辑难题 。我们只需比较供给和需求间的率速度的大小即可化解这个难题,当供给率速度大于需求率速度时商品价格降低,且降低速度与其差值成正比,反之亦然。实际中大量存在这种情况,仅从绝对量上看是供小于求,但是需求发生这种变化:供给和需求同时在增加或减少,只是供给的率速度大些,而需求的率速度小些,此时价格会降低。比如我国房产,在绝对量上看30年内都是供小于求,剩下的只是买得起和买不起的问题,但是剥离其它因素后我们发现价格仍在随需求的变化而波动,比如去年至今年小阳春期间的房价波动。此时的房价降低不是出现了供过于求的情况,仅仅是需求的下降速度大于供给的下降速度,而价格上涨的小阳春出现也仅仅在于需求的增加速度大于供给的增加速度。如果需求和供给的率速度一样,不管在绝对量上是供不应求还是供过于求,价格都不会变。

不同商品的价格间和不同商品的生产率间,由于量纲不一致,不可比较大小,经济学中很少重视这种形而上学的基本规定。这个规定决定生产率与价格没有关系。价格的变动是由生产的率速度决定的。我们的感觉总是出错,物理学中也有很多这种错误的感觉,比如物理学中曾经凭感觉认为运动速度大的物体所需外力就大,后来牛顿第二定律纠正为外力与加速度相关,与速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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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0-1-31 22:07: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当用率速度表述时,价格互动规律直接决定四种价格现象(实际是三种价格现象):

﹝一﹞凡生产的率速度长期低于社会平均值的部门﹝以生产和管理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其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如农业、手工业、建筑业、矿产业、印刷业、纺织业、汽车业。这是由于发展快的部门不断将其多创造的财富平分给它们的结果。尽管这些部门的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提高的速度小于社会平均值,所以其价格只能不断上涨。

﹝二﹞凡生产方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其价格在落后的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如火箭、理发、印刷品的价格在中国比在美国低,教授的工资在武汉比在北京低。这是因为不同地区是不同群体,发达地区人均GDP高。正是因为这个规律,所以在不断国际化过程中,这些只涨价不降价的行业在发达国家总是不断被挤出,来到落后国家,比如纺织业和汽车业。

﹝三﹞随经济发展人们的工资不断上涨。如我们的工资现在比过去高,尽管我们支出的活劳动还是以前那么多,权力还是以前那么大。由于人均GDP在不断提高,所以人们的工资要不断上涨。

﹝四﹞同样的劳务消耗所挣的报酬,在落后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地区和国家高。如美国的工资比中国高,上海的工资比哈尔滨高。这是因为不同地区是不同群体,且发达地区和国家的人均GDP高。

本文不知道社会总生产率该怎么定义和怎么核算,假如有这个概念,则社会总产出与其密切相关,从而与工资密切相关,但是与商品的价格无关。这在于工人数量基本与生产率没有必然联系,而商品量则与生产率同比增加。所以实际中总是这种诉求,一方面要增加工资,一方面要稳定物价。增加工资和稳定物价是不矛盾的,都是社会总生产率提高后的结果,与价格互动规律是吻合的。比如社会总生产率提高1倍,则商品量增加一倍,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一倍,自然价格不变。此时如果人数不变,则工资必须增加一倍才正好保证物价不变。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数学问题。经典理论经常简单将工资上涨与物价上涨(通胀)等同起来,在于他们没有看到商品量与生产率同步增加这种逻辑关系。经典理论似乎得了偏视症,看到涨价的商品就看不到降价的商品,看到降价的商品就看不到涨价的商品。在偏视症眼里,可以看到电脑不断降价是对反比定律和递减定律验证,但是看不到书报不断涨价对反比定律和递减定律的反验证。

二、价格第二规律——价格上涨规律

上面推导价格互动规律时实际暗含一个假设——商品不变,是描述商品数量变化与其价格变化的关系。那么,如果商品变了,比如质量提高了,功能增加了,精神增加了,商品价格会怎么变化呢?

通常当商品的品质(质量、功能、式样、精神)改变后,我们认为商品还是原来的商品,其价格的变化仍然以原来商品价格为基础进行考察。比如电视机从14吋变成21吋,我们仍然是按同一种商品分析。商品品质的提高有两种途径获得,一是通过硬性的人力和物力消耗的增加来获得,一种是通过技术改进来获得。毫无疑问,两种情况都是商品数量没变,但是财富量增加了,比如一辆宝马就比一辆富康代表的财富量多些。对此,在第一种情况下商品本身的价格必须依照成本价格关系同步上涨,第二种情况下先要保证相应的技术使用费能被收回,自然也是价格上涨。但是如果因提高商品品质而多创造的财富在保证上两项基础上还有多余,则多余部分将在群体内被平均分配,使得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提高。虽然现在还没有办法直接求算商品的财富量,但是这种变化是肯定的,只是具体的量不能求算而已。不管怎样,都会表现出一种变化:随商品品质不断提高,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上涨规律,也称价格第二规律。这个规律是描述商品品质与价格关系的,我们在讨论通胀时很少注意这个关系。我们的房子、大米、衣服、自来水、马路、电脑、教育、休闲、娱乐,电视节目等等的品质都比以前高多了,我们的物价水平必须反应财富的这种增加。

在目前条件下这个规律不易被验证,但是品质好价格高是一个普遍的事实。再,适度通胀有利于经济发展也是一个事实。何为适度通胀?其实就是指物价水平轻微提高,也许这种轻微提高正好是反应商品品质的提高。

三、价格差规律

商品的平均价格是由价格第一、第二规律共同确定的,都是动态的,其变化都有一个很长的过程。这个过程基本是这样的,多创造财富的部门不是其各个企业同时都采用某种先进技术,而是部分企业带头使用,然后在整个部门普及。在这个过程中该商品价格是不会立即降到平均价格的,而是随技术逐步普及慢慢降低至平均价格的,于是在这个过程中该商品的价格始终高于其平均价格。相反,对于那些价格上涨的商品而言,其价格也不会立即涨到平均价格,而是不断追赶平均价格,在追赶过程中该商品的价格始终低于其平均价格。所谓降价容易涨价难,所以尽管农业品价格总在不断上涨,其实其价格在长期上是低于其平均价格的。所以有: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以科学和管理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其价格波动中心低于其平均价格,凡长期发展较快的部门其价格波动中心高于其平均价格。这便是价格差规律,也是对供求规律的纠正。

由于不同商品价格间不可比较大小,所以不同商品间的价格差是用偏离率来表示的。比如大米的平均价格是10元/斤,价格波动中心是8元/斤,则其偏离值为-2,偏离率为(-2)÷10=-20%。此时如果电脑是价格偏高,偏离率为30%,则:电脑比大米价格偏高30%-(-20%)=50%;大米比电脑价格偏低-20%-30%=-50%。可见,“50%”意思为:电脑对大米价格偏高50%;“-50%”意思为:大米对电脑价格偏低50%。上面偏离率的意思是:大米价格上涨20%便是其平均价格,获得平均化规律决定的平均收益,上涨50%便与电视机的获益情况相等。自然电视机降价50%便于大米的获益情况一样。价格偏离率在我们讨论工农差别时将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概念。

上面分析对不同地区间的分析同样有效,比如在一国内,虽然在总体上该国不同地区间会趋于平均化,可是不同地区的科技发展不平衡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所以不同地区间也会产生价格差——即落后地区的商品便宜,工资低,发达地区的商品贵,工资高,从而贫富差距将不断存在。

数学分析表明价格差规律决定的价格差都是剪刀式的,每个商品自身的偏离率不是递增就是递减,这也许就是当今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根本原因。供求规律可以将这种剪刀差抑制成平行价格差,差距不扩大。但是供求规律并非经典理论讲的总是有效,它内部有四种关系,即供求竞争关系、供求数量关系、供求时间关系和供求反应关系 ,在理论上讲只要四种关系中有一种关系失衡则供求规律的调节作用减小。经典理论实际上只是研究了供求数量关系,将供求数量关系当做供求关系的全部。供求规律对农业基本失效,主要是由于供求竞争关系上的严重失衡,农民基本没有定价权。在农品的供求竞争关系中,卖商品的人众多,内部竞争力度很大,而买商品的人(收购站)极少,内部竞争力度很小,所以市场上总是表现为不卖有人卖,不买就没人买这种现象。这是对农民很残酷的市场。经典理论由于是从分工角度展开研究的,不得不将企业假设成一个人,这直接导致在研究供求关系时暗含一个假设——买卖双方人数相等——即单个农民与大型农品收购企业间只是两个人的博弈,他们有同等的竞争实力和定价实力。由于农品买卖双方的竞争力度是严重不均衡的,农民基本没有定价权,所以竞争机制在农品市场基本失效,供求规律没有足够力量将剪刀价格差抑制成平行价格差。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所以自古至今,自国外到国内,很少有政府不干预农品市场以补贴农业的。同理,在工人和资本家间的竞争关系也是严重失衡的,工人的定价权很小,而资本家的定价权很大,这对工人是十分不利的。我国由于没有为工人撑腰的工会组织,所以我国工资水平明显不能按照价格第一规律和第二规律的要求不断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低于其平均工资太多。

任何一个规律发生作用时,都存在一个反应速度的问题,这是我们要注意的。忽视各个规律的反应速度对我们研究没有好处。爱恩斯坦的相对论在本质上就是考虑速度差异后得出来的。在经典看来由于竞争机制的作用市场最终一定会趋于均衡,所以有“尽管价格围绕平均价格(价值或均衡价格)不断波动,与平均价格不符,但是在长期上看它们的平均值等于平均价格”。也许在经济发展很慢的时候是这样,那时供求规律的反应速度可能比市场变化的速度快,有足够时间迫使价格的波动中心回归其平均价格(价值或均衡价格),但是在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的今天不是这样,供求规律的反应速度显得慢了,越来越不能调节市场了,所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价格差规律是由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在各部门间的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只要这个条件存在,所谓均衡就不可能出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开自然条件,价格差规律是导致行业与行业间、人与人间、地区与地区间,国家与国家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最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1,《资本论》,马克思,郭大力译,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2,《科学哲学导论》,罗姆•哈瑞著,邱仁宗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3,《美德的起源——人类本能与协作的进化》,麦特•里雷特著,刘珩译,中央编辑出版社,2004年版。
4,《经济学的困惑与悖论》,马克•思考森,肯那•泰勒著,吴汉洪,苏晚囡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
5,《价格论》,曹国奇著,延边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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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0-1-31 22:10: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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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0-1-31 22:17: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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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2-1 00:29: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 曹国奇


6、7、8楼的内容重复了,还是漏传其它内容了?


在分析中,为什么不举一个逻辑事实来全面论证你阐述的理论呢?

概括地说,除了这个式子q=Qb/B和一些定性的分析之外,你并没有给出定量的计算或确定价格的模型或公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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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坐上沙发~


“1、分配标准中,部分是天然的,任何经济模式都必须遵循;部分是人为的选择,只在特定经济模式和区域中被遵循。

2、按劳分配就是天然的分配法则,这是因为我们财富在总体上是我们创造的,我们必须依照这个法则来鼓励大家都努力劳动。但是扶贫分配就是我们人为选择的分配法则,以满足人权这个道德诉求。”

评论1、强调分配法则分成自然和人为很好,有了这个工具, 阐述那些只能品味不能说清的问题变得简单。如果把分配法则分成三种更好:天然的、人为的、理想的,三种。可能还存在第4种:真理的,天知道有没有。

评论2、不同意按劳分配是天然的。自从有了分工进而交换后就不是天然的了。可以说成是“谁创造就归谁”崇拜者的理想法则。我认为均富价格的分配法则才是自然的(自然和天然不知道有没有区别),如果认为市场经济是自然的,就有这个结论。

这个均富法则通过数学计算得知:行业间存在和谐量(即我那个价格公式的偏微分),A行业的劳动创造的价值会以价格传导的方式传递给别的行业一部分,这个行业的亏损也会通过价格被所有行业分担一部分。自然形成的市场经济根本不是按劳分配,哪怕是企业员工共和资本的市场经济,也是如此。

别的部分正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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