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吴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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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口径差别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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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业余爱好者往往会犯一种错误,批评不同观点时往往不注意与被批评者保持口径一致。例如,马克思的价值公式C+V+M反映了一种产品耗费的物化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或者反映了一个行业或部门生产的总产品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但是,C+V+M绝不能任意反映一件产品或任意一个企业的总产品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然而,经济学业余爱好者们往往喜欢用同一行业中的两个企业或两个小商品生产者为例,批评马克思的价值公式C+V+M。他们往往举例说,一个企业采用了先进的机器设备或先进的生产方式,而另一个企业仍然使用落后的生产设备或落后的生产方式,两者之间会出现不同的利润。然后利用两个企业之间的利润差额大做文章,企图证明利润来自资本或机器,而不是来自工人的剩余劳动。
    实际上,举这种例子批评马克思的价值公式是严重的犯忌行为。即使C+V+M是错误的公式,思路清晰的经济学者也不会用这样的方法来批评马克思的价值公式。使用这种例子批评马克思的价值公式只能证明批评者自己思路不清,逻辑混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这种批评方式所用的口径与马克思的口径是不一样的。马克思论证的是,产品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就是产品的价值,换句话说,一种产品的价值就是社会上所有生产这种产品的劳动者耗费的劳动量总和与这种产品的产量总和之比。那些滑稽可笑的批评者们所列举的各种类似的例子,实际上都是在证明,每个企业或者每个小商品生产者自己耗费的劳动量不能决定他们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岂不知,马克思也是这个意思。马克思认为每个企业或每个小商品生产者自己耗费的劳动量属于个别劳动,而个别劳动量不是产品的价值,只有社会必要劳动量才是产品的价值。显然,那些滑稽可笑的批评者们根本不是在批评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分明是在批评自己编造的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
    我批评那些滑稽可笑的批评者们并没有支持C+V+M的意思,只是提醒业余爱好者们批评别人的经济学观点时一定要与被批评者保持口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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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必要劳动 商品生产者 马克思主义 必要劳动 剩余劳动 马克思 经济学 爱好者 产品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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