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wertyuiop65432
4629 25

对《苗实:产业升级就是牛》的质疑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本科生

7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4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9 点
热心指数
29 点
信用等级
4 点
经验
986 点
帖子
93
精华
0
在线时间
14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8-27
最后登录
2015-11-15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对《苗实:产业升级就是牛》的质疑

背景:质疑基于本人在火车上与两位来自于陕西西安周至县的农村大学生的谈话(碰巧遇到的),他们家种植猕猴桃,本身也做过这样的农活,而且他们本人也熟悉猕猴桃的种植流程,对当地猕猴桃种植历史以及市场价格也很熟悉,周至县和苗实所在的陕西省宝鸡市眉县营头镇苗家庄(估计这是苗所在的村庄)毗邻,而且周至县比眉县种植猕猴桃的时间更早、规模和名气更大,因此,周至县的情况基本可以代表眉县的情况,下面仅说明周至县的猕猴桃种植。

从根本上不赞同苗文对“产业升级”的定义,但为了使讨论深入,下面的质疑是在苗的话语框架下进行的。
对《苗实:产业升级就是牛》一文的质疑包括两个方面:

1、什么是产业升级?苗文认为把种粮换成种猕猴桃就是“产业升级”但据访谈的资料,周至县的猕猴桃生产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90年代中期以前,具体地,大概就是9596年之前,当时种植猕猴桃的农户不多,产量很少,因此,猕猴桃市场价格非常高,大概能卖每斤5-6元,在良好的经济效益面前,大量农户跟进,接着如同经典经济学理论所描述的:供给增加,而需求并未跟上(当时主要以本地市场鲜食为主,深加工还未开始,外地市场还未打开),使得猕猴桃价格大跌,跌至0.3-0.8/斤,此时农户亏本了,于是猕猴桃被大量砍伐,粮食种植面积随之增长,这个阶段大概持续到21世纪初。第三阶段是近5-6年的故事了,这个故事就是苗文所描述的现象,市场需求激增,这主要得益于:(1)深加工开始变得普遍;(2)外地市场被打开。在强劲的需求刺激下,大量农户加入猕猴桃种植行列,于是周至和眉县的农户几乎家家种植猕猴桃,此时的市场均衡价格在2/斤,农户的经济效益还是非常好。(需要说明的是猕猴桃种植技术未发生改变,三个阶段都是一样的)

苗文的问题是仅截取了眉县猕猴桃种植的第三阶段,就得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如果将猕猴桃种植的三个阶段完整展现,则苗文的“产业升级”便不攻自破,这仅仅是一个因为市场需求变迁而引致生产变化的故事,与“产业升级”没联系。

2、苗很可能没有进行实地调查,他只是将自家的情况反映出来了,苗文所虚构的农户A和农户B之间的对比的真实状况是:苗家既种猕猴桃也种粮食,粮食面积少,其他的都是猕猴桃,农户A和农户B就是苗家情况,而不是两家情况,厘清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苗文所制造的混乱正是基于这个对比。理由如下:
1)苗对猕猴桃和粮食生产的熟悉程度。根据苗对种粮和种猕猴桃的用水、用工、用药、用肥、使用的技术的了解,他很可能参与了整个生产和销售过程,并对这些生产投入项目进行了流水账记录,应该还有一个记账本,这个本子上还有产出、售卖价格的记录,因此,苗的材料、数据都是真实的,也有十足的底气表达您对这个事实的肯定和坚持。
2)苗文根本没有说明农户A和农户B家的特征和基本情况,即各家的土地面积、种了多少猕猴桃、种了多少粮食、劳力多少等数据和资料都没有,综合苗对种粮和猕猴桃的了解程度,以及数据的详细程度可以看出这不是调查,而是把自家的情况给反映出来了。而且苗也没说明调查时间和地点,使我们不能还原调查的场景。
3)既然是苗家的情况,也就是说苗家不仅种猕猴桃,也种粮食,粮食种植面积较少,其他的土地都用来生产猕猴桃,那苗所说了两个农户之间的对比就存在误导坛友的嫌疑了,苗文所营造出来的矛盾根本是不存在的。因为据了解,关中地区(包括您宝鸡眉县)的农户有种粮保证粮食安全的传统,种粮基本不赚钱,收入主要是靠种植经济作物,如猕猴桃、苹果等,以及打工获取,那么,苗所描述的现象,也是很多人质疑的“为什么种粮亏本还要种?”答案是:种粮亏的钱通过猕猴桃来补。这就可以得到合理解释了。一个农户既种粮食,又种猕猴桃,那这怎么算是矛盾和对立呢?而且,可以猜测,苗那个地区专业仅种猕猴桃不种其他作物的农户即使有,恐怕数量也不是很多,仅种粮食的也不多,最多的可能是大部分土地用来猕猴桃,少部分用来种粮食,然后粮食亏的钱通过猕猴桃来弥补的农户(这个猜测得到了那两个同学的印证,事实的确如此)。
4)眉县营头镇苗家庄可能没有上网条件,苗用的是自己的电脑,不是网吧电脑,那苗应该不在村庄里,考虑到苗每天在论坛上能呆10多个小时,那苗是什么时候做的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40585-1-1.html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产业升级 thread pinggu 经济学理论 经典经济学 苗实

沙发
lzhfgood 发表于 2010-7-31 09:30: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支持纯粹学术范围内的争鸣
大仙

使用道具

藤椅
qwertyuiop65432 发表于 2010-7-31 15:14: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起来给苗大师审阅。

使用道具

板凳
qwertyuiop65432 发表于 2010-7-31 18:22: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继续顶起请苗大师审阅评论。

使用道具

报纸
mingjingfeitai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8-1 08:00: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您根本不相信我的这个调查研究,我还有什么话可以讲。打消您置疑的最好办法,就是去眉县进行实地考察。
苗实,读书人,大乘行者,有意可联系miaoshijjxj@163.com ​​​​

使用道具

苗大师,我与来自于您邻县周至县的人进行了访谈和调查,可以说,猕猴桃种植的三个阶段在周至县肯定是事实,如果您的家乡眉县和周至县不同,您家那里只有第3阶段,那么这恰恰说明您根本没把情况弄清楚,就妄下结论“产业升级”,不过这个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因为周至县种植猕猴桃的历史比眉县悠久,而且名气和规模都要大,可能是猕猴桃在2000之后才从周至县扩散至眉县,眉县只有第3阶段,于是您发现了这个现象,就说什么“产业升级”。你不要说什么“亲自到眉县调查”,你只需要把我的质疑一一反驳就行了,第一点您无法反驳,因为这是事实,仅这点就可以把您的“产业升级”结论推翻,至于第2点,那是我的推测(有依据),您只需要把您调查的农户A和农户B的时间和地点说出来就可以了,我相信论坛有人可以对这样的信息进行再调查,将场景重现,谢谢。

使用道具

7
mingjingfeitai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8-1 08:5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去农村走一走,对研究经济大有好处,尤其在中国。
苗实,读书人,大乘行者,有意可联系miaoshijjxj@163.com ​​​​

使用道具

8
qwertyuiop65432 发表于 2010-8-1 09:06: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苗大师,在我看来,你是理亏才说“打消您置疑的最好办法,就是去眉县进行实地考察”,因为你已经没有证据和理由反驳我了,而且你对我在质疑什么都没搞清楚。

第1个质疑,你根本没回应。
第2个质疑,你直接以“您根本不相信我的这个调查研究”打发掉了,是的,我就是不相信你是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和把自己家的情况反映出来是有差别的,特别是你采用的分析方法有问题,如果你是反映自家情况,说是调查,没人反对,但你把自家情况割裂成两个农户,然后分析对比制造混乱,则是你的错误了。值得说明的是,我对你的资料的真实性一点都不怀疑,你的数据很详实,一般的调研都达不到这个地步,但根据研究的目的,一般情况也无需这么详尽。

最后,你的“产业升级”结论是错的,这不容置疑;第2点质疑是我有根据地推测,你否认的话,可以一一辩驳!你别以“我还有什么话可以讲”来回应质疑,这不是一个“崇尚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的青年经济学者”所为,这会让人觉得你已理屈词穷,而且死不认错,让人耻笑。

你是论坛的“公众人物”了,回应质疑时不要像唐骏先生一样躲躲闪闪。

使用道具

9
mingjingfeitai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8-1 09:18: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的观点坚如磐石,是铁的事实。您要反驳,前提是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不是在这里主观臆断。毕竟,我跟踪猕猴桃这个产业至少七八年,经历也有十几年了。
苗实,读书人,大乘行者,有意可联系miaoshijjxj@163.com ​​​​

使用道具

苗大师,告诉你,别转移话题,别变得像你所批判的唐骏先生那样,别教育我们去农村看看,我们都在做。

你这种做法太令人失望了,真正的“崇尚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的青年经济学者”会直面赤裸裸的质疑,不会回避的,你这样回避是不是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你不了解猕猴桃种植历史,价格波动历史?这不就说明你不把基本事实弄清楚,就妄下结论,还说注重调查?!如果你知道这些事实,那我是否可以认为你是有意隐瞒?!

苗大师对唐骏先生的评论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53173-1-1.html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6-7 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