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oyan 发表于 2010-1-6 09:14那问题的关键就是你怎么评估这个差别呢?什么样的人群是最不利人群呢?这个人群的范围是多大呢?你认为现在征收多少才合适呢?如何征收才能保证你所谓的正义呢?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5 21:08
征收遗产税就是要减少差别,但前提是认为这个差别过大,并没有使最不利人群受益,所以这个差别是不“应该”的,所以需要以征收的手段减少差别。征收是应该的,因为征收符合正义的两个原则。既是应该的也是正义的需要,“应该”还必须以正义来说明。应该与正义逻辑上是果与因的关系,不是矛盾的二择其一的关系。
能把应该和正义都扯上因果关系了,看来你和斑竹讨论哲学问题还不过瘾嘛。比如一个小偷偷了你的东西,然后警察抓住了他,警察把东西归还给你,把东西还给你就是属于应该的,警察抓住小偷就属于正义的。我想你能明白这中间的区别,不能明白的话,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你对正义的解释是侮辱了这位水稻专家,他的优厚的生活条件是他应该得到的,他为人们做了那么大的贡献,是他劳动所得,而非需要什么正义来支持。如果他做了那么多贡献,却没有相应所得,那么就是不正义的了,但是你不能说他贡献大,给他优厚的生活条件,这就是正义的,这是应该的给的。给是应该的,不给就是不正义的,我想你能明白这里的差别。
一个孩子,凭借遗产,吃喝玩乐任意消费,生活水平也超过一般人,但没有为他人带来一点益处。这种差别不符合正义原则。
我觉得这个遗产来源是清楚的,干净的,是他的上辈劳动所得,他怎样消费,怎样支配是他自己的事情,别人无权干预,我们总不能打着个正义旗号去做卫道士吧?没给他人带来益处就是不正义?这个孩子只要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花自己的钱怎么也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不要把正义弄成一个笑话,我支持社会正义,但是我们不能拿正义当做工具,更不能拿正义来给自己脸上贴金。
警察抓小偷的正义,来自于正义即合法的观念,但法律是由人们根据正义原则去制定的。“因为原先是你的,还给你就是应该”,这个判断已经是维持一种持有正义的观念了,可是依据同一观念,凭什么征收遗产税也是应该的?那也是人家原先持有的啊? 但持有正义观有一个问题不能解答:一块曾经无人所有的土地,现在出现两人都要持有,“应该”给谁?一个靠武力强行迫使别人签约出卖的财产,“应该”被武力威胁者所持有吗?如果以后被迫出卖的人偷了他的财产,是否是“应该”还给他?所以 ,“应该”是需要解释的,而解释的最终答案,我认为就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