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怀璧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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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本家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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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4 12:37:5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09:57
不杀富济贫,你拿什么来平均?那钱从天上掉下来,资源是重新生成的么?

首先你不要再次歪曲我的话;我哪里说要“平均”了?其次,已经积累起来的公共财富投向公共品是杀富么?富人也从中受益,如果是,你崇拜的发达国家是杀富模范吧?再说发达国家是怎么实现的“按人口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的生存、教育、居住、死亡”,仅仅凭看不见的手?
你不平均,你怎么分土地?你分土地的目的是什么?既然要分,不平均,凭什么有人多有人少?你不是要公平吗?按人口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的生存、教育、居住、死亡“和你的每一人应得资源的一份是一回事吗?如果是,一些发达国家早就实现了。还用你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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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步 发表于 2010-4-14 13:55: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无知者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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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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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记 发表于 2010-4-14 14:15: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4 12:33
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09:48
我的例子恰恰说明,穷人的孩子一样可以成为富人,关键在你有没有能力,而不是在你有没有一个富裕的家庭。
富裕是个人努力得来的,而不是靠社会赐予的,更不是靠你所谓的平均分配得来的。所谓平均分配的幻想永远也不可能实现。
我没有否认“富裕可以通过个人努力”,而且认为,可以凭借“通过个人努力得到的所有权”获益;但是你做出的是不是全称判断:富裕全都是个人努力得来的。如果不是,还有什么,你为什么选择性举例?
我的举例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只要个人努力,完全可能成为俱有巨额财富的所有人。而你之前却认为所有权是天赋的。
总财富就这么多,你成了被人就成不了。所以还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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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记 发表于 2010-4-14 14:16:4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4 12:37
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09:57
不杀富济贫,你拿什么来平均?那钱从天上掉下来,资源是重新生成的么?

首先你不要再次歪曲我的话;我哪里说要“平均”了?其次,已经积累起来的公共财富投向公共品是杀富么?富人也从中受益,如果是,你崇拜的发达国家是杀富模范吧?再说发达国家是怎么实现的“按人口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的生存、教育、居住、死亡”,仅仅凭看不见的手?
你不平均,你怎么分土地?你分土地的目的是什么?既然要分,不平均,凭什么有人多有人少?你不是要公平吗?按人口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的生存、教育、居住、死亡“和你的每一人应得资源的一份是一回事吗?如果是,一些发达国家早就实现了。还用你来说?
发达国家想的是少数人发财所以就算这么多很对他们也不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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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14:22: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一,是偷换概念,还是你不理解这个概念?苹果是水果梨也是水果,难道我说水果,你认为就可以把苹果排除在外吗?是我在混淆,还是你之前根本就不知道可以把所有权称为“物”?经济学意义也是用正常的语言来表达的。更不要说,我在那句话后来特意强调“而不管这个物是所有权,还是自然资源”。

物与所有权的关系能用水果与苹果的关系比喻么?所有权是对物的支配权,苹果对水果有什么支配权?你是用不当的类比来解释已经混淆的概念,结果是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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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14:26: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既然承认所有权本身不具有价值。那么一个人仅仅有所有权可能得到利息吗?这利息是哪来的?所有权对于所有者是获得利息的充分条件?你是否明白到底什么叫做充分条件?充分条件:如果有甲必有乙,无甲可能无乙也可能有乙。那么甲就是乙的充分条件。那么就此我们先说“有甲必有乙”。也就是说,有所有权,必有利息,那么请问,所有者把一笔货币放在家中,能不能得到利息?所有者错误的投资能不能得到利息?再说“无甲可能无乙也可能有乙”。这也就是说,没有所有权,可能无利息也可能有利息。换言之,你没有一笔货币的所有权,你可能得到利息也可能得不到利息。那么请问:你对一万元的货币没有所有权,你从哪得来这一万元的货币利息?——按你这种逻辑,没有所有权也可以得到利息。如此,穷人有没有资本都一样,都可能得到利息。而富人会不会投资都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反正也肯定至少得到利息。
看清楚我说的是对于所有者,在别人的投资劳动已经得到利息后,他的所有权就是他分享利息的充要条件。你要讲逻辑,先从同一律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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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14:27: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就是你对正义的理解和解释?我们来看看正义的一般释义:正义: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
就这个解释你也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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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14:28: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而你现在说,今天与明天的关于正义的判断会有不同。
拜托你把我说的话引全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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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14:29: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根据说什么有了实体正义,就一定会保证程序正义?
你根据什么说我说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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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14:34: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既然你认为你所说的原则是超国界的,那么穆斯林国家禁止吃猪肉。我当然要问你,吃猪肉是不是正义的。既然是超国界的,有人如果在穆斯林国家吃猪肉却被视为触犯禁忌,难道穆斯林国家的禁令按你所说的超过界是正义的吗?而如果你认为是正义的,那么人们不顾穆斯林的禁忌就是正义的吗?
这正是表明你不懂得什么是正义。如果理解了正义是冲突中恰当的解决方案,就会问:在穆斯林家庭(或国家)公开吃猪肉是正义的吗?而不会毫无约束条件的抛出一句:吃猪肉是正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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